办 事 承 诺

    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确定专人负责和职责代理人,实现A、B角制度。

    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对外商投资项目“建设用地许可证”、“选址意见书”、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”的审批和证、书发放,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    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外商投资项目用地,7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项目审核, 12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面积测量和土地价格评估。

    卫生防疫管理部门对一般预防性卫生监督的审批和环保部门对中、小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卡的批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    外汇管理和财税部门的登记、发证,凡文件齐备的,在1个工作日内办妥。

    符合涉外居住条件的外商人员,公安部门在之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。

    供水、供热、供气部门受理申请,条件具备的,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;供电部门受理申请,低压用电在7个工作日内、高压用电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。

    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的申报,凡文件齐备的,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;商检注册、普惠制注册、一般产地证签证,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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